12月17日上午,圣圆水务集团党支部开展12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集团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会议。会议由集团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张福军同志主持。
会上,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光华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支部纪检委员、监事会主席单占东同志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支部组织委员、副董事长张祥云同志领学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铸牢法治之魂、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尊崇宪法、坚持系统观念。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抓好专题学习工作,把会议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上,落实到具体岗位上,体现在实际成效上,把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动会议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三是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要忠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勤俭节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